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《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(修订)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。
通知指出,为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,落实知识产权领域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改革决策部署,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与效率,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,依法快速审查涉及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或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商标注册申请,创新审查模式并完善审查程序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结合商标工作实际,国家知识产权局对《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(试行)》予以修订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注册申请,可请求快速审查:
1. 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、生物技术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高端装备、新能源汽车、绿色环保、航空航天、海洋装备等国家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,以及类脑智能、量子信息、基因技术、未来网络、深海空天开发、氢能与储能等未来产业,且迫切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。
2. 涉及国家或省级重大工程、重大项目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、重大赛事、重大展会等标志,且商标保护具有紧迫性的。
3. 涉及省级人民政府推动构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的产业链,且商标已被使用的。
4. 在特别重大自然灾害、特别重大事故灾难、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、特别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期间,与应对该突发公共事件直接相关的。
5. 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实施确有必要,或其他对维护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或者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。
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 2024 年 12 月 30 日前,围绕征求意见稿的完善提出具体意见:
一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:sc3@cnipa.gov.cn 。
二、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: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一号中国商标大楼 邮编100055(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“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”)。
附件:
2. 关于《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(修订)》(征求意见稿)的说明
国家知识产权局
2024年11月29日